新舊《飲用天然礦泉水》標準比較
新標準與舊水質標準相比的主要變化
界限指標:去掉一項溴化物
限量指標:
增加 4 項(溴酸鹽、錳、銻、鎳)
修改 4 項(鎘、砷、硼、氟化物)
刪除 4 項(鋰、鍶、碘化物、鋅)
污染物指標
增加 2 項(陰離子合成洗滌劑、礦物油)
修改 1 項(亞硝酸鹽)
微生物指標
微生物指標增加 3 項(糞鏈球菌、銅綠假單胞菌和產氣莢膜梭菌)
刪除 1 項(菌落總數)
其他飲用水標準
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(GB5749-2006)
實施日期:強制性國家標準,2007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
新增項目:水質指標由原標準的 35 項增至 106 項,增加了 71 項。其中:
微生物指標由 2 項增至 6 項;
飲用水消毒劑指標由 1 項增至 4 項;
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 10 項增至 21 項;
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由 5 項增至 53 項;
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 15 項增至 20 項。
《瓶(桶)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》(GB17324-2003)
實施日期:強制性國家標準,2004 年 5 月 1 日起實施
新增項目:理化指標中增加了四項理化指標:
PH 5.0-7.0
電導率(25℃±1℃)(μs/㎝)≤10
高錳酸鉀消耗量(O2)(㎎/L) ≤1.0
氯化物(CL¯)(㎎/L) ≤6.0
氰化物/(㎎/L) ≤0.002
《飲用天然礦泉水》(GB8537-2008)實施在即,相關企業應采取應對措施,盡早進行工藝、水處理設備、技術的調整改造,標簽修改等各項工作,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詳細信息,或任何相關檢測需求,歡迎與我們聯系,萊特萊德將給您專業解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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